我们的关系变了,理所当然。
我明白这样演变是因为那一场彼此都会错意的对话,因为之后发生的暴力事件(这样说比较能接受),因为那白痴的一厢情愿,也是因为……我的决定。
那个下午,在我累的睡去又转醒了之后,毫不意外的看到那件外套在我身上,以及坐在不远处沉沉望着我的樱木。这回倒没再哇哇大叫什么,只是不发一言的,望着我。
他在关心我,也在观察我。
我也回望着他。慢慢的,心中有了个念头,不过还是模模糊糊的。
慢慢的,坐起身,强忍着身后的疼痛,把衣裤捡起来,穿好。
“白痴,看什么?”“……”“白痴,你这连杯水都没有吗。”“…流,狐,狐狸。”(水!)“…瞪,瞪什么瞪,知道了啦,可乐行吧。”他站起身。“喂,泡碗面。”“狐狸,饿啦?”“白痴。”“…混蛋,这是什么拜托人的态度!饿死你算了,就知道指使本天才……。”口中嘟嘟嚷嚷的进厨房去,语气却透着轻松愉快。
白痴,现在才松了口气吧。以为我看不出你紧张到害怕吗?
我也站起身,撑着走向浴室……
那个念头,愈来愈具体了。
我留了下来,没回家。看得出那白痴很有些高兴,他原本就想留我,却始终不开口。反正不用开口,我也能知道。所以我留下来了,也非留不可。为了他。如果我不留下来,白痴肯定会开始胡思乱想,放任这白痴胡思乱想,既不道德也很危险,害人害已。
也为了我,虽然我真想回家,真想狠狠痛打那混蛋一顿然后再也不见这小子的面,但那是逃避问题。我流川枫不论球场上球场外可都不是怕事的懦夫。
一逃,我就真的成了“被害人”。这身份想到就恶心。
而且那样一来,我不只失去了一个朋友,还有,一个搭挡。这种损失我想到就发抖。
非留不可。
留下来,就当这些事全是自己的决定。
留下来,与其做被害人,我宁可做,共犯。
共犯……
混蛋!樱木!看仔细了!这都是你整出来的!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我在樱木的浴室中冲澡时,下定了这个决心。
一边洗,一边骂,一边哭。
晚上,樱木又抱了我,两次,我没刻意去抵抗,也没刻意去迎合,只看能忍受的程度,他倒是刻意放轻了动作,算是种体贴吧,不过还是弄的我痛到事后气力一回复马上狠给他几下,白痴到也没还手,只是呆瞧着我,略含歉疚的咧嘴笑着。
白痴,别这样看着我,别这样对我笑,这样会让我觉得,让我觉得……悲哀。
悲哀,我们的确默契十足。
我们一直很有默契,不是吗,配合的天衣无缝,就连这次也一样。你想要我,我也就认了,白痴你很乐吧。可是,可是为什么我们的默契不能让你明白我真正的心情?为什么不能让我对你生出相同的感情?
一直到许多年后,午夜梦回,那样的眼神,那样的笑容仍旧依稀仿佛在我眼前,仍然让我觉得悲哀。
都说是日久生情,默契十足的我们却终不能让你我的日久生出相同的感情。
直到如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