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關係變了,理所當然。
我明白這樣演變是因為那一場彼此都會錯意的對話,因為之後發生的暴力事件(這樣說比較能接受),因為那白痴的一廂情願,也是因為……我的決定。
那個下午,在我累的睡去又轉醒了之後,毫不意外的看到那件外套在我身上,以及坐在不遠處沉沉望著我的櫻木。這回倒沒再哇哇大叫什麼,只是不發一言的,望著我。
他在關心我,也在觀察我。
我也回望著他。慢慢的,心中有了個念頭,不過還是模模糊糊的。
慢慢的,坐起身,強忍著身後的疼痛,把衣褲撿起來,穿好。
「白痴,看什麼?」「……」「白痴,你這連杯水都沒有嗎。」「…流,狐,狐狸。」(水!)「…瞪,瞪什麼瞪,知道了啦,可樂行吧。」他站起身。「喂,泡碗麵。」「狐狸,餓啦?」「白痴。」「…混蛋,這是什麼拜托人的態度!餓死你算了,就知道指使本天才……。」口中嘟嘟嚷嚷的進廚房去,語氣卻透著輕鬆愉快。
白痴,現在才鬆了口氣吧。以為我看不出你緊張到害怕嗎?
我也站起身,撐著走向浴室……
那個念頭,愈來愈具體了。
我留了下來,沒回家。看得出那白痴很有些高興,他原本就想留我,卻始終不開口。反正不用開口,我也能知道。所以我留下來了,也非留不可。為了他。如果我不留下來,白痴肯定會開始胡思亂想,放任這白痴胡思亂想,既不道德也很危險,害人害已。
也為了我,雖然我真想回家,真想狠狠痛打那混蛋一頓然後再也不見這小子的面,但那是逃避問題。我流川楓不論球場上球場外可都不是怕事的懦夫。
一逃,我就真的成了“被害人”。這身份想到就惡心。
而且那樣一來,我不只失去了一個朋友,還有,一個搭擋。這種損失我想到就發抖。
非留不可。
留下來,就當這些事全是自己的決定。
留下來,與其做被害人,我寧可做,共犯。
共犯……
混蛋!櫻木!看仔細了!這都是你整出來的!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我在櫻木的浴室中沖澡時,下定了這個決心。
一邊洗,一邊罵,一邊哭。
晚上,櫻木又抱了我,兩次,我沒刻意去抵抗,也沒刻意去迎合,只看能忍受的程度,他倒是刻意放輕了動作,算是種體貼吧,不過還是弄的我痛到事後氣力一回復馬上狠給他幾下,白痴到也沒還手,只是呆瞧著我,略含歉疚的咧嘴笑著。
白痴,別這樣看著我,別這樣對我笑,這樣會讓我覺得,讓我覺得……悲哀。
悲哀,我們的確默契十足。
我們一直很有默契,不是嗎,配合的天衣無縫,就連這次也一樣。你想要我,我也就認了,白痴你很樂吧。可是,可是為什麼我們的默契不能讓你明白我真正的心情?為什麼不能讓我對你生出相同的感情?
一直到許多年後,午夜夢迴,那樣的眼神,那樣的笑容仍舊依稀彷佛在我眼前,仍然讓我覺得悲哀。
都說是日久生情,默契十足的我們卻終不能讓你我的日久生出相同的感情。
直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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