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

立冬

〈1〉

 

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戰友。 

一直被我以同性的立場信任的那人,突然在一天下午抱著我說,愛我。 
以雄性的態勢侵犯我,強行在我的體內,他的心中留下了宛如被雷火貫穿般的灼燙疼痛。 
日後他又固執的一次一次烙下這灼燙疼痛,在我的體內,他的心中。 
無從明白,無法痊癒,無力逃避的,是我,也是他。 
他叫花道,櫻木花道。 

*本段文字參考自某漫畫。只記得是尾崎南先生的,忘了是哪一本,抱歉。 

其實,最初我們之間的關係很正常。 
大約就是水火不容到日後成為籃壇的黃金搭擋時,不少人要重配眼鏡。 

第一次在教學樓的天台上見到那傢伙就莫明其妙的幹了一架,那時我們都是湘北高校一年級新生,少不更事又年少氣盛的兩人打是打的頂狠,倒誰也沒往心上去,我只記得對方有一頭紅毛,也不知真的染的,他也只記得這小子看樣子就知道是個小白臉,還跩的令人很不爽。 

要不是又陰錯陽差的同進了籃球社,大概對彼此的第一印象雖然惡劣,也早已風過無痕。不知為何在社裡見了面就他一句狐狸我一句白痴,動口再動手。不練習時互不順眼互不相讓,要賽球時互相挑釁互扯後腿,使得宮城和木暮學長他們常說這倆學弟一)是八字相剋,赤木隊長和彩子學姐是一個罵一個嘆,說一個國中的新人王和一個國中的打架王把湘北籃球隊弄成了湘北幼稚園。其他隊友則根本不知道我們每天是來體育館找人打架還是打球。 
不過,配合的倒頂有默契的。三井學長笑著說。 
聽說女性的直覺很準。學長不是女的,倒是難得一語成讖。 
然而,真理被當成真理前需要經過現實嚴厲考驗,現實中我倆關係的發展情勢也的確嚴峻到想阻止必須採行以暴易暴,赤木隊長的手搥和彩子學姐的紙扇就是這樣練出來的絕技。甚至神奈川其它高校也多少風聞,所以三井學長笑著說的話只被當成笑話。 

這些往事,在我和櫻木算是成為朋友,也還只是朋友時,偶爾提起。隨口說說,照樣沒往心上去。見面仍舊他一句狐狸我一句白痴,動口再動手。 
那時回憶的點滴也還只是閑聊的談資,風過無痕。 

有一句話,課本上念過,好像叫做日久生情。 
這話並不難懂。從量變到質變。 
而無論是那種“情”,都很難說清究竟是如何開始如何演變,只好用“年煙日遠,己不可考”含混過去。 
我懂這話。很早就懂。 

看櫻木和籃球之間的關係就是個範例,加入籃球社的他原本十分討厭籃球,若依他的死黨之一水戶洋平日後的說法,起因有些曲折,好像是某個他暗戀的女生為了一名籃球社員拒絕他,而之後暗戀的女生又迷戀另一名籃球社員,所以討厭籃球,也討厭打籃球的人。討厭打籃球的人,所以討厭籃球。討厭我,因為我是打籃球的人,又愛籃球,還是他暗戀的女生迷戀的對象。 
不過,倒沒因此討厭女生。 
至少,那時他更討厭男生。 
總之,還是為了暗戀的女生,他報名有討厭的籃球討厭的我在的籃球社,(那女生是隊長的妹妹,球社經理)雖說不知櫻木是否記得或明白自己討厭籃球的心路歷程,在安西教練和赤木隊長帶領湘北籃球校隊進軍全國大賽期間,他對籃球的心情變了,連我們的對手都比本人先看出來:他是一名籃球手。 
遠在他自己坦承之前,對手就知道了。 
籃球手是,能用心去打籃球的人。 

隨著他對籃球的心情變化,我和櫻木交流似乎也因而變了,倒不是出於有心或自我調整,只是兩人莫名的就少了敵意和火氣。認真說來,本來他的心結就不是我,也沒什麼了不得的過節,至多是都有些爭強好勝。所以雖然彼此互動仍以肢體語言為主,形式卻漸趨溫和,打架成了打鬧,鬥嘴改為貧嘴,之後居然還漸漸培養出“球場上一致對外”的心照不宣。 
一致對外,環境使人如此。心照不宣的另一種說法,是“默契”。 
可惜的是這件事也是對手比我們先看出來。或許是之前的關係實在太壞,所以那改變的跡象別說他沒有自覺,就是隊上大概也只有安西教練看的分明吧。直到那一戰,終場前櫻木將決定輸贏的一球傳給我,這也是他頭一次主動在場上傳球給我,奇怪的是我一點都不感到奇怪,電火石光間,我真切的感到他的心思意念是和我一樣的,甚至連呼吸脈搏都是同步的。我知道,他傳球,因為他要贏。 
那人和我一樣,是真正的籃球手。 
比賽結束時我們自然的舉右手相擊,是彼此的默契,也是對彼此的承認。 
籃球手是,用心去打籃球的人。 

那次之後,安西教練決定櫻木讓正式成為我的搭擋。 

 

〈2〉
 

我一直都明白,籃球,從來不是個人運動,它是團隊間的對抗,自身的能力固然重要,卻絕不是制勝的唯一因素,左右成敗的還有你的隊友,你的教練,以及,你的搭擋。 
沒有搭擋,球打的再好,最多是王牌的個人秀,那不是籃球。不是全部的籃球。 
不是能贏的籃球。 
所以,至今,我仍感謝安西教練,當初敢於將我們兩個頭號問題份子湊在一起,的確有先見之明。 
雖然,也有他預見不到的事,但,這也不能怪他。 
因為,那不能怪任何人。 
再說,他只管籃球。 

不論如何,當時聽到教練如此決定時,雖然沒想到要感謝,倒也沒想去反抗。 
向來,在場上,我常有對手,也偶遇敵手,還有四個隊友要注意,也就是這樣了,我知道有少些什麼,也就是這樣了。 

至於埸外,連這些也省了。 

沒辦法,我喜好的事本來就不多,而其中除了籃球,都不太適合“大家一起來”。比方說:睡覺。 
不過,與人交流這方面,我的確不大在乎,也許這就是遲鈍或寡情吧。(某人如是說) 
但,應該不到麻木的地步。(也是某人說的) 
因為,那時我對有搭擋了確實感到“也好”。雖然沒表現出來。我想。 
向來,我知道有少些什麼。真正的籃球手,不會只看到MVP。 
現在,我有搭擋了,雖然那是一直被我叫作白痴的櫻木。 
搭擋,是能用心去信任的戰友。 

然而到底是死敵做久了,一下子要改弦易轍難免有些不知所措,再加上脾氣都倔強,所以在櫻木治好背傷重新歸隊,我也從日本少年籃訓營回來後,一見面就不約而同的覺得:好糗! 
因為覺得糗,因為不好意思,因為不爽那些存心看熱鬧的隊友,因為不甘心先低頭,因為……總之,因為十六歲的青少年能想到或想不到的各種彆扭心理因素,初為搭擋的我們果然很有默契的馬上決定一切照舊,也就是罵照罵,打照打,有空不忘對練以眼殺人。對旁人任何明示暗示我們是搭擋的言語同表不屑。 
直覺告欣我們先這麼做。以便適應彼此新的內部關係。 
畢竟是搭擋,沒道理就配合上了。 
留神到這一點時,我還真有些驚訝,也有些不服氣,但不討厭,只是想著,千萬別讓那白痴知道我知道了,又不免有些自得,因為我想到他常自稱天才。 

其實我不介意櫻木在球場上或球場外都自稱是天才,可我真的很不爽他在球場上或球場外都自認比我天才。大概是這樣才老叫他白痴。 

你不是常叫我狐狸嗎,狐狸就狐狸,至少比白痴好,不論在球場上或球場外,我知道的你不知道,白痴。 

得意歸得意,還不至於忘了正事,因為安西教練的安排,在社團練球時間結束後,我和櫻木得留下來額外一對一練球。(等於是我在帶他)雖然每次我們都擺出一副“奉命行事,迫不得已”的不滿不憤,也沒刻意想培養什麼革命情感,我卻自自然然的開始感到,這人可以和我一起打籃球,因為,我們的籃球的一樣的。 

這人會是我的搭擋。 
技不如我,多練習就行,白痴體力好,這不成問題。 
重要的是,不用說出口也能明白,我們是一條線上,認真想打好籃球,也有能力打好籃球的人。 

一起打籃球,這人是我的搭擋。 
搭擋,是能用心去信任的戰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