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名离别》

阑珊

〈5〉

 

樱木花道被罚跪一个时辰,因为他拒绝向流川枫道歉。

夏日正午的阳光如火般炙烤着大地,他跪在院子里,不一会儿已是满头大汗,只是他的背却伸得挺直。

男人站在屋檐底下,无言的看着他的儿子。

流川走到他的面前。

未等他张口说什么,樱木真夫便说:“你不必开口替他求情。”

流川摇摇头,问:“我应该和他一起行动吧?”

“是啊。”男人随口答道,他的视线始终没离开过樱木。

流川点头,转身走到樱木身边,跪了下去。

他看到樱木眼中闪过的诧异和脸上古怪的表情,听到他低低骂了声“笨狐狸”;他感到一种很久未遇的愉悦,让他几乎笑出来。

他在中途便晕过去了,借他的光,樱木的惩罚也就此结束。

他和樱木的关系变得很不一样。樱木不再嫌他碍手碍脚,是个麻烦;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把樱木会的都学会了,做得又不比樱木差的缘故。

但是,架是照样要打的。

樱木真夫不再管他们间鸡毛蒜皮的小事,接替他的是老大刚宪和大姐彩子。

不过这两人只有使他们暂停的能力却无彻底阻止的本事。

所以,樱木家两个孩子间的大战成了村子里的一出保留剧目。

而当事人毫不在乎。

某件事一旦变得像吃饭睡觉般习惯,再改就很难了。

何况流川觉得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修行,常常会藉故激樱木生气,好锻炼锻炼筋骨。

那时流川刚开始习武,即使每天都有机会和刚宪等人过招,仍觉手痒,于是和他同屋的樱木便成了好对手。

樱木虽无武功底子,体力力气却非常人能比。流川开始还能有模有样的一招式一招式,最后通常演变为两人扭作一团,做最原始的肉搏战。

两人脸上身上常常青青紫紫,却都乐此不疲。

终于有一天樱木真夫看不下去发话了:“花道,要是你再和小枫打架的话,我就把你送到湘北都的神庙去。”

那段时间樱木真夫接了领主一大笔生意,常住在湘北都。

樱木花道冲父亲做了个鬼脸,笑嘻嘻的说:“骗人!神庙哪是那么容易进的。我才不怕呢。”

分布在神奈川内大大小小百多个神庙是属于神的领域。它们不受当地领主的统治,只听令于住在太阳神宫的神子。因为神奈川人十之八九都崇拜太阳神,认为神的领域不可侵犯,所以连年战乱中神庙不曾受到破坏,成了最后的乐土。许多人都想把自己的孩子送去侍奉神,却因条件苛刻成功的没几个。

樱木真夫听他这么说,只微微一笑,便不吭声了。然后,他举起手中的粗瓷大碗,喝了口大麦茶。

他低头的瞬间,流川瞥见了他眼底掠过一丝不知名的东西。

花流两人虽然没把父亲的训话放在心上,却非常默契的在之后的一周内没有互相挑衅。两人间安静的相处模式会那么快被打破,应该归咎于一帮过于好心的兄弟姐妹。他们想必是平日看惯了两人的打闹,所以将两人间的和平当作了某种不知名的病。

在樱木花道第三天第九次喝下刚宪、寿求来药方,良田、彩子采来药草,晴子熬成的药汁后,他终于忍无可忍,将这份罪算到流川头上;而心情恶劣的流川立即予以还击。

于是乎,众望所归的花流大战又开始了。

因为两人都非常投入,所以漏过了周围精彩的对白:

“看来,那个治萎靡不振、气血两亏的药方蛮灵的吗。看两人现在都生龙活虎的。”

“不如我们多配几副,拿出去卖,改善改善生计。”

“彩子就是有头脑。以后采药的事就交给我和老大吧。”

“那我能帮什么忙呢?”

“晴子只要乖乖看家就行了。”

那年刚宪、寿十岁,良田、彩子九岁,和花流同年的晴子八岁。

有一句俗话恰当的描绘了这种情形: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待续——